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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螺蛳湾11月30日关闭 12月起不得继续经营

编辑:222.172.221.99/yx007/200908181126 出处: 云商汇
  •   今天,西山区政府在都市时报等媒体上发布通告,螺蛳湾商业片区市场关闭范围内经营户搬迁期限为今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市场关闭时间为11月30日。

      自2009年12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在关闭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通告称,根据我市城市规划,为有利于形成产业聚集发展,今后商品批零兼营、低端销售及仓储业态须搬迁到三环路以外的产业发展片区。请市场关闭范围内的各经营户根据政府、业主的引导,有组织、有序地搬迁到三环路以外的产业发展片区,避免二次搬迁,造成损失。

      通告发布后,在市场关闭范围内的各业主和经营户应当依法处理好双方的租赁等关系,做好搬迁准备,于2009年11月30日前自行停止经营并完成搬迁。

      另外,昆明西山网昨天公布了螺蛳湾中央商务区(二级CBD)建设经营户搬迁关闭市场听证会听证报告,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说明。

      关于租金退还的问题——对业主预收的租金,将按照业主与经营户双方合同约定依法进行处理。在租金退还过程中,政府部门将会在依法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积极地协调、帮助、引导业主,做好租金的退还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利益。

      关于尽快明确拆迁补偿政策,维护商户合法利益的问题——在整个螺蛳湾商业片区升级改造过程中,政府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依法遵规履程和切实保护好业主和经营户合法利益的原则,拆迁补偿将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来执行。拆迁补偿指导意见已经完成初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近期将结合14号、15号片区的城中村改造出台相关的政策。

      关于升级改造范围的确定和开发方式的问题——在2009年第一次市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老螺蛳湾地块二级CBD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已经明确拆迁改造的范围。升级改造的方式,政府已明确提出,优先鼓励老业主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整体有序搬迁,在符合片区规划的前提下自行升级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同时,也欢迎有实力、有诚意的投资人参与升级改造。

      关于升级改造建设过程中职工生活保障的问题——螺蛳湾商业片区升级改造和中央商务区建设,由于建设周期等原因,确实会对整个片区范围内部分职工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升级改造和中央商务区建设更将为业主和职工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关于职工在过渡期内的生活保障问题,一方面业主单位有责任自行解决好过渡期内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政府也将在保障政策就业安置、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业主和职工最大限度的支持,确保职工生活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实现平稳过渡。

      关于市场整体搬迁的问题——政府正积极引导经营户向已搭建的经营平台整体有序转移。在下步工作中,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记者 傅碧东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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