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全国超前
■市政府出台措施力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
■多部门严打抬价扰市行为
今年3月份开始,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连续7个月累计涨幅位居第一,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达到8.9%,影响CPI上涨3.04个百分点!记者昨日获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确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的通知》,将就蔬菜、粮油等市场供应进行一系列调控,适时对蔬菜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除促进节能环保等资源性产品的政府调价措施外,年内市、县两级将不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
涨势惊人:1~10月涨幅达4.4%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农产品价格上涨、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已超过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控价目标。1~9月份,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为4.3%,比全国(2.9%)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3.8%)高0.5个百分点;至10月份,累计涨幅达到4.4%。
未来的不可预计因素还较多,昆明市将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监管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尽最大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供应:送菜车24小时允许进城
将加强粮食和蔬菜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加鲜菜供应量,扩大蔬菜有效种植面积,特别是要增加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加大速生绿叶菜的扩种,丰富昆明市蔬菜供应品种和产量;同时,推进社区生鲜菜市场建设和连锁配送;在周边农贸市场较少甚至没有的区域,增加蔬菜多样化销售方式和销售品种,新增蔬菜直销点不少于300个;对蔬菜等生鲜农产品配送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24小时进城通行,切实降低运输成本费用,保障市场供应。
为了确保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将建立价格补贴机制,并在粮油市场供应方面,加强与省外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加快采购粮食调运,做好各级储备粮油的轮换,稳定粮油市场价格。
抑制快涨:昆明对菜价将实施干预
近年来,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频繁发生,昆明市将尽快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我市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抑制居住类价格持续上涨。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强调,昆明市发改委将在蔬菜价格涨幅过快过大时,对蔬菜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昆明市蔬菜价格实行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控制,以保持蔬菜价格基本稳定。同时,将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等资源性产品的政府调价措施外,年内市、县两级不再出台新的调价措施。
昆明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的串通定价、联合提价行为采取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各级各部门如出现玩忽职守,稳定物价、保障供应不力的,将被严厉问责。
记者 吴晓琛(云南信息报)
信息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