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获悉,“十一五”以来,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全省重点领域“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十一五”以来,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达到95%,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0%。截至9月底,完成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33.6万平方米。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列入国家示范,面积达69.1万平方米;全省26个项目列入生态示范小区;昆明、丽江两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列入国家示范城市,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6亿元;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热水器检测中心列为国家级检测中心;2009-2010年我省5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得到国家审批。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列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
截至9月底,全省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汽车,汽、柴油综合燃料单耗每百吨公里下降到7.98升,内河船舶运输燃料单耗每千吨公里下降到34.89公斤;商业领域节能灯应用率达85%以上;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4.32万口,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到252.38万户;完成农村节柴改灶596202户,全省农村改灶农户累计超过600万户;20654个公共机构人均电耗下降至198.48度、水耗下降至42.52吨,每台车年均油耗下降至2763.55升,全面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记者 田逢春(云南日报)
信息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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