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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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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建小区文化基础设施须达标才可通过验收
云商汇编辑:杨熙[20100930]
从今年起,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将按区(市)县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到10元的标准,纳入区(市)县财政预算。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的过程中,新建小区必须具备达标的文化基础设施方能通过审批和验收。这是记者昨日在《昆明市社区文化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上获悉的。
28日上午,《昆明市社区文化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在市文广体局举行听证会。人大代表、基层文化工作者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17人参加了听证会,并发表听证意见。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而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位,其文化建设水平对于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文明程度,城市综合实力和居民素质具有重要的标志作用。但昆明市社区文化硬件设施和人员保障建设在省内排名比较靠后,并有继续下滑的趋势,已成为束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谭敏表示,制定和出台《昆明市社区文化建设方案》尤为重要。方案在对我市社区文化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昆明实际,具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社区文化建设的3大目标要求、4大基本原则和4项主要任务等多项内容。
“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在方案中得到进一步落实。“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成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难题,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域,土地资源非常紧张,可谓是寸土寸金,而文体活动场所基本要求在300平方米以上,这不是仅靠文化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谭敏表示,要实现这“1%”困难不小。针对这些情况,方案明确提出: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的过程中,新建小区必须具备达标的文化基础设施方能通过审批和验收。对没有文化基础设施的老社区,要纳入“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县级政府统筹投资建设。
从今年起,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常年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将按区(市)县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到10元的标准,纳入区(市)县财政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而对近郊(区)县,市级财政将按其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转移支付,纳入市级财政一般性财力补助范围,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
17名听证代表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历,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听证代表王建中表示,市中心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场地无法得到保证,方案的出台有望解决这一困扰基层文化工作者的“老大难”问题。此外,多位代表提出应将休闲文化、地域文化、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纳入方案,打造昆明人自己的民间节日和文化。市文广体局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完善。
记者 杨璐(昆明日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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