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普洱市率先在我省实现跨县区使用医保卡,昨日,记者从普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普洱市医保再推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者使用血液制品和城镇职工参保者出国、出境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畴。其中,参保者用血液制品最高只需自付10%的费用,国外就医可报50%的费用。
血液制品 参保者支付少部分费用
普洱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罗晓静说,“将血液制品和国外、境外就医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在云南来说,普洱市尚属第一家。”她告诉记者,截至今年8月底的统计,普洱市共有17.4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5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6月1日,普洱市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者使用血液制品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在住院过程中,只要主治医生认为患者必须进行输血治疗,患者在使用了血液制品之后,最高只需自付10%的费用。”罗晓静介绍,目前,普洱市规定的可报销血液制品有悬浮细胞、血浆、机采血小板、冷沉淀、白细胞和全血6种,基本囊括了所有的血液制品。参保者住院使用血液制品,普通患者自付10%,退休人员则仅需自付5%。
据介绍,到目前,普洱市共有109名参保者享受到了血液制品报销政策,共为患者节省了医药费用15万余元。
国外就医 参保者需支付一半费用
据介绍,普洱市城镇职工参保者,如果在出国、出境发生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50%。
普洱市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交通等不断发展,普洱市参保职工出国、出境学习、进修和讲学等公务活动日益增多,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等医疗费用也不断增多。“这些高昂的医疗费用如果得不到报销,将给参保职工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普洱市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进修了调整,将原不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内的出国、出境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
普洱市新调整的医保规定,经单位组织和批准的出国和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统筹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50%给予报销。
“医疗费用金额按照发生费用折合人民币计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3万元的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罗晓静说,“不过从实施到现在,目前还没有发生国外、境外就医报销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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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州市实现“一卡通”
昨日记者从普洱市医保中心获悉,目前,我省10个州市,已经实现跨州市刷城镇职工医保卡,就普洱来说,共有237个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功能。
去年1月1日,普洱市率先在我省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卡跨县区使用。去年9月17日,普洱市成为我省首批启动异地就医的州市之一,与省本级、曲靖和怒江实现了异地就医持卡结算,而当时,普洱市共有103个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能够实现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到现在,云南省实现异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的州市已增加至10个了。”普洱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而普洱市能够实现异地就医持卡结算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也达到了237个。
据介绍,从去年9月到今年6月,普洱市异地住院706人次,总费用1107万元,其中医保报销581万元,医保报销比例达52%;门诊和药店异地购药9008人次,费用96万元;其他州市到普洱市定点医院门诊和购药631人次,费用8.8万元。
记者 黄兴鸿 摄影报道 (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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