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卡拉收费管理不OK 收费者想维权还是敛财?
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5月11日《羊城晚报》)
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中国音集协代为收取,收取后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40%给音乐著作版权协会,返还给词曲作者;剩下的再扣除50%也就是2400万元,作为音集协及其授权的天合公司的管理费用;最后剩下的2400万元则用于分配给歌手所在的各家唱片公司。据相关人士称,部分费用已下拨到相关唱片公司。
可是实际情况如何?
笔者询问了K厅里点唱率颇高的《懂你》演唱者满文军、《涛声依旧》等歌曲演唱者毛宁、著名音乐人陈小奇,他们都说迄今未收到版权费。那么,这些版权费会不会给了唱片公司,而唱片公司没有分给歌手呢?笔者采访了中国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华友飞乐唱片公司总裁钟雄兵,他的回答也很明确:一分钱没收到。
不是款项过于庞大,涉及的公司和歌手太多,分配起来有难度?难度无疑是存在的。但我们注意到,8000万元中有2400万元是作为管理费截留的,拿出400万元的管理费请人管理分配是否已经绰绰有余?然而2007年至今,这笔版权费还在某些地方“隐居”。与此相反,当K厅拒交版权费,音集协就又是交涉又打官司,反应倒是出奇迅速!这种收费时唱《不再犹豫》、分钱时唱《大约在冬季》、面对采访时唱《不能说的秘密》的作派,让人怀疑,收费者是想维权还是想敛财?
借为唱片公司、音乐人维权的名义来狂收版权费,既不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也不作分配版权费的任何准备,更缺失相应的监管,这样收下的巨款,弄不好可能为某些人走向富裕架桥,也可能为某些人通往监狱铺路———无论哪一种可能,这样的“卡拉OK”收费,如何能OK?!(何 龙 羊城晚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