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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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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云南省分行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 | 2010年12月31日 |
村镇银行发展慢问题多
http://zqb.cyol.com/html/2011-02/02/nw.D110000zgqnb_20110202_2-05.htm?div=-1
http://news.163.com/11/0202/04/6RS25UL200014AED.html
http://bank.jrj.com.cn/2011/02/0309579129344.shtml
【中青在线、网易新闻 2011-2-2 金融界 2011-2-3 报道】2009年底,云南计划用3年时间,将村镇银行覆盖到全省每个县。然而截至2010年12月,云南省仅设立了8家村镇银行,离发展目标差距较大。致公党云南省委的调查显示,准入门槛过高,难以找到主发起人等原因,是造成村镇银行发展缓慢的原因。为此,在日前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四次会议上,致公党云南省委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颁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得以产生。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创新,村镇银行既丰富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渠道,也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不足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致公党云南省委在调查中发现,云南的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
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仅限于符合设立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具有竞争实力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甚至其他社会资本都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致使准入门槛过高,村镇银行发起人选择面过窄,难以找到主发起人。目前,对村镇银行的态度,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能干不愿干”,地方商业银行是“能干力不足”,而社会民间资本是“想干不能干”。
事实上,云南村镇银行的网点不仅设置少,而且村镇银行不“村镇”,基本上都设在州市一级,县域以下很少,更没有设在村镇。
由于宣传不够,缺乏声誉与社会公信力,村镇银行大多吸储难度大,业务开展难。加之税收优惠不足,政策扶持不够,金融人才匮乏等原因,使得村镇银行御险能力弱,潜在风险大。致公党云南省委的多名委员对村镇银行的发展表示担忧,认为“村镇银行一方面面临着自身内部运营风险,一方面承受着外部环境风险的巨大压力,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致公党云南省委建议,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社会各种资本都可以作为主发起人。在降低门槛的同时,严把监管关,制定《村镇银行法》或《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法》,“民营村镇银行是否能够准入设立,并有良好科学的退出机制,是村镇银行这一新制度成功的关键。”一位委员说。
委员们建议,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应给予政策扶持,利用再贷款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支持,对发放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在再贷款和利息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优惠,放松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将村镇银行纳入信用征集系统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银行间信息共享,以防信贷风险。同时,村镇银行业要创新经营模式,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接受其他金融组织的金融批发业务,开展联合贷款,新产品新业务代理等。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地方政府要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加快征信立法;建议将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的考核范围;实行农业保险制度,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设立存款保险公司,为村镇银行保险服务。同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三农”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相促进、社会保障联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