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嵩明县召开。会议获悉,云南省今年新增21个县为“新农保”试点县。其中石林、富民成为昆明市此次列入“新农保”的试点县,共有33万余人将纳入保障范围。至此,全省已有“新农保”试点县37个,覆盖率达到了28.6%。
新增的21个“新农保”试点县
昭通市(威信县、水富县)、曲靖市(师宗县)、红河州(石屏县、屏边县)、文山州(马关县)、普洱市(澜沧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大理州(永平县、洱源县)、德宏州(盈江县)、丽江市(玉龙县)、玉溪市(华宁县)、怒江州(兰坪县)、迪庆州(德钦县、维西县)、临沧(永德县)、保山市(昌宁县)、楚雄州(大姚县)等
据云南省社保局局长王鹏飞介绍,云南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包括13个国家级试点县和3个省级试点县。截至2010年9月30日,全省试点参保县参保人数287.3万人,领取待遇53.1万人,平均参保率为86%,超过全国平均参保率达16%。
此次新增的新农保试点县共21个(见上表)。年底前,第二批试点县将力争参保率达到60%。
目前,云南省政府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各州市、各试点县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承受情况,制定了激励性缴费补贴政策,加大补助力度,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参保早受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在补“入口”方面,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农民,分别提高了5-40元不等的激励性缴费补贴;在补“出口”方面,部分试点县在国家补助55元的基础上,还提高了5-30元不等的基础养老金。部分试点县还增加了对五保户、优抚对象、计生户的补助。
嵩明县是昆明市唯一一个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去年12月24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21.76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8.27%,完成省下达的13.2万参保任务的164.8%,为38311名年满60岁及以上的人员发放中央财政直补养老金1656.14万元。其制定的具体规定,除了省财政为每名参保人每年补助30元外,昆明市和嵩明县两级财政还对参保人年度缴费实行鼓励性补助,对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参保人分别给予10元、20元、30元、40元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各承担50%。同时,在省财政为重度残疾人按100元标准档次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按100元标准档次为五保人员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此次,石林县、富民县同时被列入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
对此,昆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赵贤锋表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将以往的土地养老、子女养老很好的转化为社会养老。
记者 孟俊(都市时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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