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初步敲定 或弃用提高起征点方案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中,收入分配改革位列首位。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明年或将进行大幅度调整的消息不胫而走,消息称,个税改革方案初步敲定,弃用提高起征点方案,采用“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减税力度更明显,调整后中低收入者税负大为减轻,工薪族将成最大受惠者。
大部分工薪族适用低级税率
据了解,鉴于为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比较迫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制定了一个个人所得税方案。这个方案将在2011年选择适当时机推出。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的重点并非此前普遍热议的提高起征点(费用扣除额),而是在目前个税税率级次和级距上。
据报道,其目标立足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据悉,此次个税改革并没有将提高起征点作为突破口,而是选择了等同于降低税率的方案,减税力度更为明显。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第一级为500元,即工资收入扣除2000元起征额后的收入,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2000元,10%的税率;以此类推到5000元、20000元,税率分别为15%、20%。若按照上述的方案改革后,第一级有望调到2000元,对应5%的税率。“下一个级距可以到2万元,这个区间适用10%的税率,这样税率相当于降了一半,大部分中低收入者都集中在最低的一级或二级税率。”一位地方税务官员说。
个税改革不紧盯上调起征点
对于本次改革方案,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专家均认为,“个税调整不再紧盯上调起征点,其实减轻个税负担还是有很多文章可以做。”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非常悬殊,但这种差距不是体现在工薪所得者的工薪收入差距上,而是体现在劳务收入、财产收入等其他方面。现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由11种个人收入项目组合而成的综合性税种,“如果只盯着工薪所得税并且指望通过起征点的提高来刺激消费、拉动消费,很难达到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目前条件下,个税起征点每提高100元钱,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将减少5%。高培勇担心,如果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会严重减少。
有效缓解收入差距拉大矛盾
财政部最新数据,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则显示,反映社会贫富差距指标的基尼系数早在2006年就升至0.496,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并一直呈持续的增长态势。伴随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是社会财富的迅速集中,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这意味着我国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已经进入了“危险区”。
“若能以加强个税的征收管理为契机,谋划一场税收征管上的革命性变化,并由此破解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重障碍,从而实现税制与征管的‘双管齐下’,那么,我们在当前的行动中所收获的,将是事半功倍之效。”高培勇说。
黄颖川 (春城晚报)
个税案例
月入3800元
税改后少交155元
如果某人减去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为3800元,按照现在个人所得税9级累进税率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800-2000)×10%-25=155(元)。
如果按照改革后“第一级有望调到2000元、对应5%的税率”计算,那么此人应纳个人所得税为0,相比现在的个税制度,节省了155元。
月入6800元
税改后少交355元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8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800-2000)×15%-125=595(元)。
如果按照改革后的税率计算,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800-2000)×5%=240元,与现行的个税征收标准相比,降低了355元
信息来源:云南网 |